漳州市2026届国企类选优生选拔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实施“万才聚漳”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决定面向国内知名大学,选拔引进一批国企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优生引进对象、要求和待遇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面向相关高校及学科(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38名(岗位详见附件2)。
上述毕业生应为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 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须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该类别工作的其他情形。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二)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根据《漳州市选优生选拔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漳委人才办〔2025〕12号),国企类选优生享有以下待遇。
1.引进待遇。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由所在市属国有企业给予相当集团总部中层正职级、副职级(或相当管理、技术岗位)的薪酬待遇,特别优秀的,国有企业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选优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后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2.管理考核。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2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根据市属国有企业人员配备情况,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聘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级、中层副职级职务;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优先予以聘用。考核表现一般的,取消引进时职级工资待遇。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3.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流程依次为发布线上招聘公告、线上材料预审、发布现场招聘场次方案及时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环节。
选拔工作安排:2025年12月开展宣传推介及报名工作,同月组织校园现场招聘及考试,2026年6月底前完成考察、确定选拔引进对象并公示,2026年8月入职报到。具体安排如下:
1.线上材料预审
国企类选优生岗位于2025年12月25日17:30截止线上材料预审。可登录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查看相关岗位报名公告,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期间考生请留意个人通讯信息。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考生错过考试的,责任自负。前序场次开考并录用的招聘岗位将不再参与后期报名及考试,开考但未招录到人员的岗位和未开考的岗位将在后续站点继续开展报名活动。
2.发布现场招聘场次方案及时间
招聘场次:“一站式”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分四个场次开展,部分岗位若在前序场次已招录满员,则后续场次将不再开放投递。具体详情请以“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招聘动态为准。
第一场于2025年12月1日-12月6日赴沈阳、长春、哈尔滨,于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宣讲报名活动,考试地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具体动态详见(https://www.zzrcrs.com/portal/exam/examArticle2/475716042975481856)
第二场于2025年12月8日-12月13日赴南京、上海、杭州,于南京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开展宣讲报名活动,考试地点为浙江大学。
第三场于2025年12月17日-12月22日赴长沙、武汉,于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开展宣讲报名活动,考试地点为武汉大学。
第四场于2025年12月26日-12月27日在厦门大学开展宣讲报名活动及考试工作。
(1)现场报考人员可就近到以上高校现场咨询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各宣讲高校。应聘者仅能报名一个岗位。关于各场次的招录安排,请及时关注“漳州人才人事网”(https://www.zzrcrs.com)上发布的招聘动态。
(2)线上材料预审。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个人材料预审。预审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带齐个人材料于线下站点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资料:①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3);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加盖院级及以上公章的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两份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部分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面试或考察前提交。
(4)组织推荐。考生初审通过后,请将报名表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和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后,扫描制作成清晰的彩色电子文档(PDF格式),于2026年1月30日前通过单位电子邮箱报送,逾期将取消选拔引进资格。
4.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
(2)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考生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3)考试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的考察和体检环节。
5.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在考察与体检过程中,如出现报考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考察发现不适岗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同岗位成绩名次顺延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6.拟录公示
拟引进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在报名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拔引进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2.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凡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选拔引进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5.考生专业条件审核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
6.请考生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7.此公告仅适用于2026届国企类选优生,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8.联系方式
市国资委:0596-2027395
技术支持:18065644216
附件:
1.漳州市2026届国企类选优生选拔引进高校及相关学科.docx